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期间本专科学生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4浏览次数:24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规定, 2013118日起学生进入寒假,31日、2日学生报到注册,34日正式上课。为做好寒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对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各学院(部)要结合实际,召开班级、专业及全院(部)学生的安全教育专题大会,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骗、防毒、防盗以及交通安全、卫生防疫、封建迷信、传销骗术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建立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请(销)假制度,动态掌握学生去向。

(三)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与公德意识教育。要求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四)加强对寒假期间的在校学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引导和教育,鼓励学生参加正当的、有益健康的各类社会文化和实践活动。对集体外出进行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的学生,学院(部)及带队老师要做好安全预案,同时要进行相应的实践、求职方面安全教育。

(五)各学院(部)要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同时要求学生离校前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搞好宿舍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等。

二、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一)寒假期间正值春节,各学院(部)应引导学生返家过年,原则上学生不作留校安排。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由学生本人通过“贵州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经学院(部)审核后打印纸质《贵州大学学生假期留校申请表》并签定《贵州大学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见附件一)。留校学生要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管理,未经申请批准,擅自留校或中途返校的学生,相关责任自负。

(二)各学院(部)要做好留校学生审核工作。通过“贵州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对寒假留校学生名单进行认真核实确认,并与其家长进行联系,确保留校学生名单及联系方式的信息准确。

(三)各学院(部)要关心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特别要注意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帮助他们寻找适宜的勤工助学岗位。学院(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四)寒假期间,各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各学院(部)要把学院假期值班的具体安排告知本学院学生,并于118日前将寒假值班表交至学生处学生科。

三、做好学生返校督促工作

各学院(部)要督促学生在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按时报到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未按时返校学生,要摸清情况并督促其返校,34日上午9:00将未到校学生名单报至学生处学生科备案(汇总表见附件二)。联系邮箱:sa@g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一、贵州大学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

二、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登记表

 

 

 

                          贵州大学学生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附件一
附件: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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