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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骨干选拔培养暂行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8浏览次数:0

为加强国防生骨干队伍建设,规范骨干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促进国防生培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骨干的编配

国防生骨干包括中队长、区队长、班长、秘书部长、训练部长、宣传部长,由优秀学生轮流担任,一般按国防生总数15-20%比例编配。在全体国防生中设立1个中队,设中队长和副中队长各1名;1个年级编为1个区队,设区队长和副区队长各1名;每2个寝室8名学生编为1个班,设班长1名;形成中队、区队和班三级管理模式。

二、骨干的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纯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学年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优良。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良,专业课全部通过考试。

3、军政训练积极,组训能力较强,年度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课)考核成绩优良。

4、作风养成良好,自觉遵章守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

5、同等条件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先。

三、骨干的选拔程序

骨干的选拔按照个人申请、群众测评、干部考核、选培办批准的程序进行。特殊情况可由选培办干部指定,直接任命产生。

1、个人申请。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出拟任职务,逐级上报分管干部。

2、群众测评。以拟任职务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

3、干部考核。年级分管干部通过走访学院和个别谈话, 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4、选培办批准。年级分管干部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拟任骨干名单,报选培办批准。

四、骨干的培养

骨干培养主要围绕提高“五种能力”,即召开各级骨干会、组织日常军事训练、开展两个经常性工作、组织文体活动、重点人的帮扶转化能力。骨干培养主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原则上由年级分管干部承担培养责任。

1、以会代训。每周五中队骨干会,值班干部结合讲评部署工作一并进行。采取布置工作与交待方法相结合的办法,面对面培养骨干履职尽职能力。

2、集中培训。每学期开学,结合骨干调整配备,采取轮训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重点组织学习条令条例、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国防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国防生骨干各级职责等相关规定,传授组织召开会议和开展活动等程序和方法。

3、结对帮带。每学期开学,以区队为单位,安排老骨干与新骨干结成帮带对子,面对面教方法,手把手传经验,使新老骨干顺利交替,让新骨干尽快提高能力素质。每学期末,召开骨干座谈会,分别安排新老骨干谈工作体会,一起研究解决棘手问题,促进共同提高。

4、实践锻炼。定期组织骨干参加大型活动和执行重大任务,在实践中接受锻炼,提高能力。每月利用训练时机,组织开展队列会操、竞技比赛等活动,安排骨干轮番上阵,培养其组织指挥能力;每年利用暑期集中训练时机,安排骨干以代理班长、排长的身份参与连队管理,增强岗位感性认识,弥补能力素质和岗位需求的差距。

五、骨干的考评

每学期开学,结合学期国防生综合素质考评,对骨干进行1次考评。考评内容分5项,即骨干的思想政治、管理能力、组训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养成。考评结果分为4个等级,即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考评结果作为奖惩骨干的重要依据。

六、骨干的奖惩

1、奖励。每学年,选培办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国防生骨干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标准按中队长级200元,区队长级150元,班长级100元,所需经费从各区队队费中列支,选培办给予适当补助。对其中特别优秀的,在每学年国防生综合素质考评讲评大会上通报表彰,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比例不超过骨干总数的30%。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骨干,在入党、评优、保研和毕业分配上选培办予以优先考虑。

2、惩罚。对考评结果不称职的骨干,免去骨干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去骨干职务:违反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的;履职能力弱,自身形象较差的,所属人员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不好,1个学期专业课挂科超过3科;主动提出辞职者。骨干对所管辖的中队、区队、班所属人员出现群体性军地纠纷和事故案件的,承担连带责任。

七、骨干的调整

国防生骨干实行定期调整轮换制度,结合学年国防生综合素质考评一并进行。通常情况下,班长每学期调整1次,中队长、区队长(部长)每学年调整1次。能力素质强,履职尽责好的骨干可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