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督查工作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消除影响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此次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及自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2日)
各学院要组织对本学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同时组成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牵头,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参与的安全检查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学院学生公寓宿舍进行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物品由学院督促学生于11月23日之前自行处理。
自查重点:
1.重点查处宿舍内藏有管制刀具、铁棒和赌具。
2.宿舍有无使用明火或私接乱拉电线等情况。
3.宿舍有无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酒精、汽油等)。
4.宿舍内使用或存放违规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电暖器、电饭煲和电磁炉等)。
5.检查张贴在宿舍内的各类商业性广告、传单等。
6.检查宿舍内饲养宠物的现象。
(二)学校集中检查阶段(11月23日—11月30日)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由校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共同组成安全工作检查组对全校的学生公寓宿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再次发现的违规物品将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代为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规范文明行为,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2.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有完备的安全自查记录。
3.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实施,务求实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汇总后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于11月27日将自查总结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学生处学生科。电子邮箱:304231823@qq.com
附件:《贵州大学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登记表》
附件:贵州大学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登记表 |
贵州大学学生处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贵州大学后勤处
贵州大学保卫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