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

贵州大学关于二〇一三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8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花溪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花征[2013]6)《关于做好当前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我校在校生中开展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

1、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一至大四)男生,年龄在2013年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应征条件;身高要求男性1.62cm以上,体重不得少于50公斤;视力要求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学生优先招收。在校学生被批准入伍,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在校生入伍必须统一在学校进行,否则不予保留学籍。

3、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和处分,成绩挂科不能超过4科。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阶段,时间从61日起至627日止。报名地点设在学院(部)学生科,各学院(部)学生科将应征名单按照《贵州大学2013年征兵报名花名册》(见附件)要求填写后加盖学院(部)公章于20136271200点前报学校武装部国防教育科汇总。同时交电子文档至252418589@qq.com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阶段,体检时间71日至5日;政审工作710日前完成。校保卫处会同武装部对体检合格的学生实施政治审查。各学院要认真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其他旁证材料,确保政审材料真实可靠。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政审的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合格后,报花溪区征兵办公室。

第三阶段:审批定兵阶段,8月至9月;

第四阶段:新兵运输阶段,时间从91日至930日。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征兵工作。

2、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详实介绍政策规定,讲清有关条件、标准,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应征。严禁夸大或不实的宣传,避免为征招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3、严密组织实施。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安排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顺利实施。

4、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513621749  

5、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南明区:5860590

云岩区:5785328

花溪区:3853354

 

附件:2013年贵州大学在校生入伍报名花名册

 

 

 

                                贵州大学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2013年贵州大学在校生入伍报名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