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13年10月1日-10月7日为“国庆节”放假时间。为切实做好长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营造稳定、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好学生去向登记
1、做好长假期间回家、外出等离校学生的登记和相关教育工作,要求学生注意安全、按时返校、保持通讯畅通等。
2、长假期间未回家的学生,中途离开、返回学校要办理请销假手续和去向登记。同时,各学院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掌握在校学生动态。
3、各学院在10月7日19:00前对全院学生进行清查,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掌握情况、查明原因。在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未返校学生及原因(电子版)报学生处,邮箱sci.byang@gzu.edu.cn 。
二、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各学院在放假之前组织召开学生安全教育的专门会议,通过班会、团组织生活等形式做好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等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贵州大学学生手册》各项规章制度。
2、严禁到江河、湖泊、水库及无安全保障措施的游泳池等地游泳。
3、注意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毒、防骗等,增强自身防范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4、不参与任何形式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传销、邪教组织,不登陆非法网站等,不搭乘“黑车”及无牌、无证、无照交通工具。
5、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不组织学生参与集会、游行、静坐、示威等活动。
6、未经许可,不得张贴、悬挂任何形式的字报、横幅、标语等,不得在互联网上散布任何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组长(第一责任人)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相关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2、各学院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向学生公布值班老师的电话和值班地点,落实岗位职责,完善应急预案,保持通讯畅通,维护学校稳定。
3、如有突发事件、紧急事件、重要事件、异常情况等要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长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预防为主、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祥和、充实的国庆假日。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