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安排,2013年4月29日至5月1日为“五一”放假时间。为切实做好近期及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3]220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查找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1、结合本学院(部)实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防火、防雷、防电、防盗、防毒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以学生班级、宿舍为重点,集中排查学生的矛盾纠纷、心理问题,密切关注重点学生,“一人一策”开展工作,关心帮助学生调节疏导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有针对性做好思想工作和帮扶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合力开展教育引导和疏导工作。积极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和学生骨干的作用,不留工作死角。
二、切实落实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全方位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不永许学生外出租房居住,对于已在外租房的学生及时劝回,进一步落实学生宿舍安全措施,营造相互关心、共同进步的宿舍氛围。
2、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对于因教学或教育需要组织的外出活动,学院(部)要严密组织,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
3、对于节日、周末和放学后因回家、访友等外出的学生,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提醒他们不要搭乘无牌无照车辆出行。对于长时间外出的学生要做好去向登记,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三、夏季天气逐渐变热,是传染病及其它安全事件易发期,各学院(部)要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安全,注意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严禁学生下河游泳。
四、各学院(部)学工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工作值班,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如实上报,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得到处置。
五、假期结束后,各学院(部)要迅速对外出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清查,于收假次日早上10点前将未按时回校的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学生科,并掌握其未返校原因。学生处电子邮箱:sa@gzu.edu.cn。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