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4]2号)文件精神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2014年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为5名(本专科生4名,研究生1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奖励标准: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人。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在校期间各门课程成绩优异,特别是在科研、英语、学术及文体获奖、社会实践及创新能力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也可由学院按照条件推荐;
2.各学院认真初评,推荐1名最优秀的学生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
3.宝钢教育奖学生奖由贵州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4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提名人1名;在评选中,评优评奖委员会将着重考察申奖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并在此基础上侧重考核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
4.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由学校提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对资料进行审核后书面寄发各评审学校进行通讯表决,根据得票多少排序后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确认。
四、材料要求
1.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
2.评审材料包括:《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评审表》)、《贵州大学201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汇总表》);
3.在《评审表》的“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详实、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个人申报材料中,凡反映学生“五种能力”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应单独装订成册随《评审表》一同上报;
4.《评审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评审表》中“学院或系综合评价意见”栏必须用文字简要说明申报学生的优点特长和特点,并注明“同意上报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字样;
5.报送材料为《评审表》、《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282197541@qq.com。
五、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于2014年7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科。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贵州大学201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14年6月17日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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