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规定,2015年1月12日起学生进入寒假,2月27日、28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2日正式上课。为做好寒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对相关工作如下安排:
一、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一)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各学院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生召开安全教育专题大会,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骗、防毒、防盗以及交通安全、卫生防疫、封建迷信、传销骗术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建立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请(销)假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三)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与公德意识的教育。要求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四)加强对寒假期间的在校学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引导和教育,鼓励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类社会文化和实践活动。对集体外出进行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的学生,学院及带队老师要严把审批关口,做好安全预案,要对学生进行相应实践、实习、求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五)各学院要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同时要求学生离校前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搞好寝室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等。
二、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一)寒假期间正值春节,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学生返家过年,原则上学生不作留校安排。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贵州大学假期留校申请表》(见附件一),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并签定《贵州大学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见附件三)。各学院在1月7日前将《贵州大学假期申请留校学生汇总表》的纸质材料经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审核,盖学院公章后送交校学生处学生科备案。电子文档的汇总材料1月7日之前发至邮箱:1957727396@qq.com。留校学生要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管理,未经申请批准,擅留校或中途返校的学生,相关责任自负。
(二)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审核工作。对寒假留校学生名单进行认真核实,并与其家长进行联系确认,确保留校学生名单及联系方式的信息准确。
(三)各学院要关心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帮助他们寻找适宜的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四)寒假期间,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各学院要把学院假期值班的具体安排告知本学院学生,并于1月7日前将寒假值班表交至学生处学生科。
三、做好学生返校督促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督促学生在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按时报到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未按时返校学生,要摸清情况并督促其返校,3月2日上午9:00将未到校学生名单报至学生处学生科备案(见附件四)。联系邮箱:195772739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学生假期留校申请表
2.贵州大学2015年寒假申请留校学生登记汇总表
3.贵州大学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
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登记表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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