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

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3浏览次数:0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省征兵办《关于做好2015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贵州省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征兵网上有关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招收对象:在校全日制学生。征集的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年龄条件:男兵:年满1820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兵: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0岁。

3.身体条件:身高要求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男性体重不得少于50公斤;视力要求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身体健康,符合应征条件。

4.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学生优先招收。在校学生及应届毕业生被批准入伍,享受教育部2015年出台的6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5.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记录,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阶段,时间从41日起至6月底(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统一在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网址:http: //www.gfbzb.gov.cn),报名后打印《报名表》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校武装部国防教育科;《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阶段(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武装部、保卫处会同公安机关对体检合格的学生实施政治审查。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其他旁证材料,确保政审材料真实可靠。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政审的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合格后,报花溪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第三阶段:审批定兵阶段,8月至9月;

第四阶段:新兵运输阶段,9月初。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征兵工作,将应征名单按照《贵州大学2015年征兵报名汇总表》(见附件)要求填写后加盖学院公章,并附学生《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交学校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并发送电子文档到245914552@qq.com

2.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详实介绍政策规定,讲清有关条件、标准,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应征。严禁夸大或不实的宣传,避免为征招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3.严密组织实施。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安排工作,确保各个环节顺利实施。

4.联系方式:刘 83621749  

5.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南明区:85860590

云岩区:85785328

花溪区:83853354

 

附件:12015年贵州大学学生入伍报名汇总表

      2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3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

       42015年教育部激励高校学生参军报国六项新举措                        

  

            贵州大学2015年征兵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贵州大学武装部(代章)

                    201562

 

附件:2015年贵州大学学生入伍报名汇总表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附件: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

附件:2015年教育部激励高校学生参军报国六项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