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做好汛期学生安全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6浏览次数:46

 各学院:

近期为夏季高温、强降水、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学生涉水、游泳行为日益增多,尤其学生溺水事故已成为近年来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学校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为做好近期学生安全工作,避免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以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我省主汛期易发自然灾害的情况,开展以预防溺水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通过学生专题报告会、主题班会、组织生活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教育学生务必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各学院要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摆在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确保预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同时采取有效途径联系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管。教育广大学生,尤其是因故外出离校的学生,在主汛期加强防范强降雨、雷电、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安全警惕意识;教育学生掌握在遇到暴风雨、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的自我避险、自我救助的常识,提高识别和抵御灾害的能力。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机制

各学院要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把维护学生安全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把学生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层层有抓手,件件有落实。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离校原因。严格规定学生禁止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外出游泳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重点加强周末、假期、男生的安全监管教育,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畅通学生安全工作信息渠道,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科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渠道,及时掌握学生的实际动态,及时消除学生安全隐患。发生突发事件、意外事件的要按照《贵州大学关于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处置。对于迟报或瞒报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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