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 贵州大学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2019年大学生征兵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贵州大学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已于2019年4月1日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
贵 州 大 学
2019年4月4日
贵州大学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黔征〔2019〕1号),贵州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强化我校征兵宣传教育和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激发广大学生踊跃参军的积极性,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营造全校师生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的氛围,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征兵任务,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条例》和贵州省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把做好2019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作为我校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各项服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时效地完成2019年度征兵任务,努力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优秀兵员。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全校征兵工作,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李建军 宋宝安
副组长:骆长江 令狐彩桃 向淑文 邓朝勇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目标考核办公室)、党委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党委武装部部长任征兵工作站站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成员。
各学院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征兵工作小组,负责安排和部署本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有关征兵政策规定,全面领导学校应征入伍工作;研究和决定应征入伍的有关重要问题。
2.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有关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体检、政审、学籍保留、学费补偿等工作;领导武装部、宣传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做好学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保障和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全校征兵工作检查、总结及奖惩问责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上级征兵工作部门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召开学校各层次、各类型工作部署会议;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征兵相关工作。
2.党委武装部(征兵工作站):在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接受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贵州省教育厅及花溪区征兵办公室的指导,具体负责2019年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各环节的实施。负责制定贵州大学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讨论稿);负责与花溪区武装部进行对接,及时掌握和领会上级征兵工作部门相关精神;负责校园征兵工作氛围营造;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校园政策宣讲和报告会;负责组建大学生应征入伍宣讲团深入各学院、各班级进行宣讲;负责大学生入伍政策咨询解答;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联络,指导学院开展宣传、报名等工作,随时掌握应征入伍报名情况;及时完成学校应征入伍各节点的工作;负责做好我校入伍大学生的欢送及回访调查等服务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学校校园广播、官方网站、微信平台、LED显示屏等校园媒体平台做好有关应征入伍的各项宣传报道;指导各部门、各学院利用自身宣传方式发布学校应征入伍通知、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学校优抚办法,开展应征入伍学生优秀事迹宣传及各项应征入伍主题活动系列报道。
教务处:负责办理入伍学生学籍保留与转专业工作;负责应征入伍学生的课程修习与成绩认定工作;负责接受应届毕业生入伍后提交的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审核、上报及办理等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政策解答、申请审核等工作;负责退伍复学后学生当前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学员的住宿费减免审核工作。
财务处:负责核实入伍学生的学费情况及应征入伍学费各类补偿,学校“国防教育奖学金”、减免住宿费等发放工作。
招生就业处:负责向毕业生传达有关应征入伍工作相关政策等信息;负责做好退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在招生宣传册、录取通知书中发布各类征兵政策信息。
(三)各学院工作职责
1.成立学院征兵工作小组,明确学院征兵工作联系人,开展本学院学生参军入伍意愿普查,动态掌握学院有意愿报名应征入伍的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宣传动员工作。
2.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征兵宣传工作方案,安排老师、学生干部利用课堂、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应征入伍的重大意义及有关优惠政策;利用短信,微信、QQ、电话等多种网络手段,必须做到每个学生都知晓和理解应征入伍信息及相关政策,组织宣传发动各院学生(含毕业学生)响应祖国号召,应征报名;做好应征入伍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
3.做好学生的征兵报名、体检、士官等各类数据的统计工作,并做好跟踪服务;协助做好应征入伍及退役复学学生各类资助的申请及审核工作。
4.及时向学校征兵工作站反馈本学院宣传、动员及学生报名情况;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完成征兵工作站交办的相应任务。
5.按时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签订的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征兵任务指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从政治高度重视征兵工作,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列入日常议程来抓,按照学校要求,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着眼于征集主体向大学生转移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征兵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按照全方位、多角度、不漏一人、不留空白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征兵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团组织生活会(或主题班会)、退伍兵言传身教、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征兵宣传,落实“三个一”征兵工作,即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活动,给每位学生发一条应征入伍短信,给每位学生印发一份政策手册,把征兵工作的意义、政策、具体要求、奖励制度、优抚办法及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引导学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成长账”,宣传应征入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优待政策,强化大学生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意识,激发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三)建立台账,搞好工作筹划。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要紧扣征兵工作的重点任务及进程安排,对征兵工作的整个阶段、需解决的问题建立台账,针对具体工作列出时间表、勾划出路线图,对标对表,明确每项工作具体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达到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的目标。
(四)强化督查,实施奖惩机制。学校机关党委(目标考核办公室)要分阶段对各单位的征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学校继续与各学院签订征兵工作责任书,将在校生应征入伍指标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指标纳入各学院班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施严明的奖惩制度,在目标绩效考核中明确分值,对年度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进行表扬和奖励,对未完成征兵指标任务的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追责问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