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好学生安全教育。针对当前学生在家还未返校等实际情况,各学院要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云班会、家校联动等方式和渠道,将上级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方面的要求安排落实到位,通知到每一名学生,教育引导学生不能松懈麻痹,树牢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不缺位、无死角。
2.强化疫情期间个人防护教育。虽国内疫情持续向好,但国外疫情愈发严重,“外防输入”任务十分艰巨。要反复向学生强调,未经学校允许,禁止提前返校;国(境)外中国籍学生回国,一定要提前联系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相关手续。要教育引导学生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流聚集场所和疫情严重地区,尽量待在家中学习,不参加各类聚会,不熬夜,不同陌生人接触等。若需出门,则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同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3.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教育。清明节临近,针对今年疫情防控的新特点,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及家长文明祭扫,不聚集,不违反墓区相关管理规定,防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4.加强疫情期间防诈骗等安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要定期不定期对学生开展防网络诈骗、网络博彩、非法“校园贷”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要以最新发生的诈骗事件为案例,帮助学生建立起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新型骗术的辨识力和防范力。
5.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对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的自我保护意识。当前,大风、雷暴、冰雹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地质灾害隐患也有发生的可能,辅导员、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提高对这类自然灾害的防范自救能力。针对居住地比较偏远的同学,要特别提醒他们注意周边降雨情况和山体变化,正确应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
6.抓好防溺水教育。随着天气回暖,学生溺水风险加大。各学院要通过云班会、安全通知等方式,有效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要下河游泳。
7.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院要同心理咨询中心一起,常态化开展学生居家期间心理筛查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把生命教育放在首要位置,鼓励引导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克服紧张焦虑情绪,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对确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及时建档登记,加强同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8.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反复向学生强调,必须讲政治、顾大局,按要求如实、及时、准确填报疫情信息和行动轨迹,瞒报漏报迟报是严重违纪行为和失信行为,将列入个人档案和诚信档案,对个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学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压实责任,把关心关爱学生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辅导员和班主任必须督导学生每日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学生情况并按要求报送信息。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漏报瞒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