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大 学
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研究生校级荣誉获得者的决定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学风、校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函(2019)509号 )、《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省级、校级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9〕13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科生、研究生评优评奖相关规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开展了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研究生校级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和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初评,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学校决定:
授予徐真芳等3504名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710人,二等奖学金1196人,三等奖学金1598人);
授予许淼等131名学生单项奖学金;
授予钟同桐等4167名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其中:“三好学生”荣誉称号2373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1095人,“文体积极分子”荣誉称号699人);
授予阳明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182等53个班级“优秀班集体”称号;
授予吴梅等10名研究生“卓越奖”;
授予刘尧越等10名研究生“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
授予王占发等175名研究生“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
授予李琴等136名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授予外国语学院2018级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班等11个班“和谐班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挥带头作用,力争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希望广大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特此通知
贵 州 大 学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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