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大学2020年大学生征兵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安排,为顺利推进我校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高质量完成征兵工作任务,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贵州大学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贵州大学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
根据“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安排,为顺利推进我校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高质量完成征兵工作任务,选送更多优秀大学生携笔从戎、投身军营,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征兵办、省教育厅及花溪区武装部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强化政策激励,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服务保障,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优秀兵员。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建军 宋宝安
副组长:骆长江 令狐彩桃 向淑文 邓朝勇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目标考核办公室)、党委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党委武装部部长任征兵工作站站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成员。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征兵工作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本学院征兵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及贵州省委省政府有关征兵工作的安排部署,领导学校征兵工作;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保障和服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征兵工作顺利推进;开展督促检查、总结表彰及奖惩问责等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召开学校征兵工作会议;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学院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2.党委宣传部:负责征兵工作宣传,负责入伍学生、退役学生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校园征兵工作氛围营造;指导各部门、各学院开展征兵工作宣传。
3.机关党委(目标目标考核办公室):将征兵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绩效管理并进行考核。
4.党委武装部(征兵工作站):负责学校征兵工作总协调;制定贵州大学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征兵工作各环节的实施;修改完善学校征兵工作优抚优待办法和奖励措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学生返校后,组建大学生应征入伍宣讲团,深入各学院、各班级进行宣讲;负责应征入伍政策咨询解答;指导学院开展报名、体检、政考等工作;做好入伍学生的欢送及回访调查等工作。
5.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工作。
6.教务处:负责办理入伍学生学籍保留与转专业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入伍学生的成绩认定;负责办理入伍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
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工作;负责退伍复学学生当前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减免审核工作;负责办理省属高校应征入伍奖励省级专项资金的审核工作。
8.财务处:负责核实入伍学生的学费情况,协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和其它事项,按规定减免退伍复学学生住宿费等,按规定发放学校“国防教育奖学金”和征兵工作奖励。
9.招生就业处:负责向毕业生传达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引导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做好退役学生的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工作,在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同步开展征兵宣传。
10.后勤管理处:负责为应征入伍学生提供食、宿等后勤保障服务。
11.保卫处:协调公安机关对入伍学生进行政治考核、出具相关证明。
(三)各学院工作职责
1.成立学院征兵工作小组,明确学院征兵工作联系人,开展本学院学生参军入伍意愿普查,动态掌握适龄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一对一宣传动员工作。
2.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征兵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课堂、主题班会和微信、QQ、电话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征兵宣传,让每个适龄青年都知晓和理解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宣传发动学生响应祖国号召,积极应征报名;做好应征入伍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
3.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报送,协助做好应征入伍及退役复学学生各类资助的申请及审核工作。
4.及时向学校征兵工作站反馈本学院宣传动员及学生报名情况;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完成征兵工作站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安排,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上半年组织的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征集时间调整为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结束。我校征兵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阶段、复查定兵阶段、新兵起运和跟踪联系阶段、总结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前)
1.组织准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征兵工作站,分解征兵工作任务,制定征兵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征兵工作培训。
2.宣传发动:全方位多角度发动宣传攻势,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性,创新征兵宣传的方式方法,增强征兵宣传效果。学生返校前,通过开设征兵微信群、QQ群等适龄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精准靶向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络宣讲、视频短片、线上答疑等方式,积极与学生进行“线上互动”,保持“热线联系”。学生返校后,采取团组织生活、主题班会,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先进事迹报告会,教师和退伍复学的学生现场宣讲和答疑等形式,激发学生自愿参军入伍的愿望。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下旬)
1.初检初考:组织网上报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开展初检初考,审核应征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了解入伍动机,检查各项身体指标,进行病史调查并签字完成责任认定。
2.体格检查:兵役机关组织送检对象在应征地进行体检,对初检初考未开展的各类化验性指标进行检查,对初检初考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查,组织开展士兵适应性检测等。
3.政治考核:从学校所在地入伍的,政治考核表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盖章,学生需要提供在户籍地居住时的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由学校所在地县级武装部或公安机关出函,请户籍地协助核查。大学生体检和政治考核工作可同步展开,也可按先后顺序开展。
(三)复查定兵阶段(9月上旬前)
1.役前教育训练:由兵役机关组织预征大学生新兵进行役前训练,期间做好全人员、全科目、全要素复查复检工作,从严控制退兵率。学校为预征大学生新兵做好非训练期间的日常管理和食宿保障。
2.批准入伍: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经役前教育训练人员进行审定。根据定兵原则,落实会议定兵,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新兵,按要求进行公示。完善新兵档案材料。
(四)新兵起运和跟踪联系阶段(9月中下旬)
1.新兵起运:进行入伍教育,抓好新兵教育管理;办理学费补偿代偿、学籍保留手续,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组织召开座谈会、欢送会,起运新兵。
2.跟踪联系:积极配合属地兵役机关到大学生新兵相对集中的部队进行走访,帮助大学生新兵调整身心状态;充分发挥对大学生士兵了解多、情况熟、感情近的优势,消除学生的思想顾虑,确保安心服役。
(五)总结阶段(年底前)
做好保留学生入学资格、学籍和学费资助工作,落实优待优待政策。全面梳理总结年度征兵工作,查找问题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做法,推荐表彰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征兵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工程,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战略发展和国防事业建设。要充分认识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从服务改革强军的政治高度,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安排部署,把优质兵员源源不断地输送到部队,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新生力量,为强军梦、强国梦提供人才支撑。
(二)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征兵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性
征兵宣传是做好征兵工作的关键环节。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现阶段征兵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更加注重征兵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性,增强征兵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做到“精准宣传、精准动员、精准征兵”,确保把征兵工作的意义、政策、具体要求、奖励制度及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多媒体优势,着力打造征兵宣传报道综合发布和交互平台。同时,要做好优待优抚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实《贵州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政策措施》及《贵州大学学生应征入伍优待优抚办法》,针对在校生和毕业生两个层面,从政治、经济、成长、荣誉等方面算好“四笔账”,努力消除影响大学生参军认识误区,切实为入伍学生提供服务,做好保障。
(三)严肃督查问责,增强征兵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征兵工作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学院的书记、院长作为征兵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推进,既挂帅又出征。要落细落实,对符合应征条件的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要逐一动员、逐一登记。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征兵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做到协调有方、执行有力。对工作实绩突出、完成任务出色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