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做好近期及端午节期间学生
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20〕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通过线上安全教育专题会、线上主题班会、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结合校园安全值班,广泛开展疫情防控、防火、防水、防电、防骗、防校园不良网贷、防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未返校和已返校学生的健康打卡工作,及时追踪打卡异常学生健康状态,精准掌握学生健康状况、接触情况和活动轨迹。
三、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汛期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应对和防范暴雨、雷电、洪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严格落实教育部“六不”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向学生反复强调禁止下河游泳,严防溺水事故发生;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出行意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防范校园不良网贷教育,提高学生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避免学生受到不良网贷侵害。
四、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避免沉迷网络游戏。教育引导学生健康饮食、科学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五、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对学生使用违纪电器、私接电线等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格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实验试剂等危险源管理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六、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加强对不能按期毕业学生、毕业未就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学校启动毕业离校工作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尽可能不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留下遗憾,同时教育引导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七、加强心理危机排查干预。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疏导。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建档跟踪,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积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八、各学院要严肃值班纪律,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值班工作,将值班人员的联系方式告知学生,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况发生。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层层压实责任、落细落小落实,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和谐稳定。请各学院将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安排落实情况于2020年6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科。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3635956
联系邮箱:mywu@gzu.edu.cn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