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学风建设和“博学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贵州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贵大发〔2018〕222号)要求和学校安排,为深入推进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风建设和“博学计划”有关工作,营造优良学风、教风、校风,增强“博学计划”实施效果,构建学风建设和“博学计划”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学风建设和“博学计划”,针对性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继续围绕学风建设和“博学计划”,增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生实际,加强因材施教和分类指导,从促进学生发展和成长成才的角度,给同学们讲清楚学校持续推进学风建设和实施“博学计划”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广泛深入宣传选择修读博学课程的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动员学生按规定修读博学课程。
二、持续抓好学风建设执勤,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在总结以往学风建设执勤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学风建设执勤。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学生党员、团学干部、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引导、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各学院每周周一至周五7:40-8:20(1-18周)安排学生轮流进行学风执勤,形成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检查学生迟到情况;
(2)劝导学生不带食物进入教室和实验室;
(3)检查学生课堂情况,检查“无手机课堂”执行情况;
(4)提醒同学们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衣着整洁、言行得体。
各学院执勤区域见附件1,各教学楼执勤地点见附件2。
三、督促学生上好晚自习,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和提高学习成绩
1.晚自习时间:每周一至每周四晚19:00-21:00
2.晚自习地点:
(1)学校公共教学楼:
东校区:博学楼;西一区:东楼;西二区:明俊楼;南校区:致知楼、农生楼;
(2)按《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设置学生自修室的通知》(贵大办〔2019〕28号)文件规定各学院在各自用房范围内设置的学生自修室;
(3)学校东校区、西校区、南校区图书馆。
3.晚自习安排:
(1)本科一年级、二年级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晚自习,晚自习教室安排见附件3。
(2)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其他年级学生在学院自设的自修室参加晚自习。
(3)选修“博学计划”课程的学生在学院自设的自修室进行晚自习。
(4)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晚自习的检查、监督和考勤工作,安排任课教师、本科生导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等为学生答疑解惑。
四、工作要求
1.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和“博学计划”相关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把学风建设和“博学计划”相关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学风建设、博学计划推进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学院学生工作、教学工作、辅导员、班主任的业绩,也是作为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
2.各学院请于每周一上午12时前报送上周《学风建设执勤岗位检查记录表》、《学生晚自习检查记录表》以及学风建设情况周报,周报内容包括学风执勤和晚自习开展情况。电子版发送至35363873@qq.com(团委)和mywu@gzu.edu.cn(学生处),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校学生科办公室(明正楼一楼101)。
3.各学院每周一通过问卷星填报上周学风建设和学生考勤相关数据。
贵州大学学生处
贵州大学教务处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