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学生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安排,为大力提升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为认真落实《贵州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贵州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贵州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贵州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以来(2020年10月至今),学院学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以下方面:
1.辅导员履职情况。主要督查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情况,与学生谈心谈话情况,走进教室检查学生出勤、上晚自习情况,召开学生干部会议情况,组织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排查情况,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情况,家校沟通情况等。
2.班主任履职情况。主要督查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情况,召开班委会和班级全体会议情况,与学生谈心谈话情况,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情况,家校沟通情况和配合辅导员工作情况等。
3.关心关爱学生情况。对困难学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学业压力、就业压力和心理问题的学生,陷入校园贷、电信诈骗的学生等)高度关注、建立台账及精准帮扶情况。
4.“博学计划”“征兵工作”推进情况。
5.其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形式和时间
1.现场督查。设立7个督查组(名单见附件)。督查组于4月13日-29日深入各学院,采用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和查阅工作记录或台账等方式进行督查(被督查学院不作汇报),形成各学院学生工作督查情况报告,4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科。
2.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学院要及时整改。学校将于5月-7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主动与各组组长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及时通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参加访谈,准确提供辅导员名单、班主任名单、学生名单、工作手册等台账材料,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 件:学生工作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