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推进“博学计划”,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备考,杜绝各种作弊行为,以考风促学风,现将开展期末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各学院要大力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力度,围绕考风考纪召开学生动员大会,通过主题班会、组织生活会、宣传栏等形式和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并督促学生积极投入到复习备考中,集中精力做好考试准备,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考试,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教育学生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营造“诚实应考”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引导,严肃考试纪律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的重要性,把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作为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贵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程》《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前纪律教育和诚信教育。尤其要将不能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和学位授予条例中作弊学生不能授予学位的条款告知学生。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学生诚信做人、诚实应试。要及时了解学业困难学生等特殊学生的基本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尽可能提供帮助和指导,引导学生树立信心,做好心理调适,轻松应对考试。
三、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要求,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考风考纪,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据《贵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对于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对违规违纪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学生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