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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aman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176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推选工作,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贵州大学宝钢教育学生奖评选办法》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2021年学校宝钢优秀学生奖为5名(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其中可择优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奖励标准: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人。

二、参评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具有正式学籍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三年内已获得过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的原则上不列入此次参评范围。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也可由学院或培养单位按照条件推荐。

2.各单位认真初评,最多可推荐1名研究生和1名本科生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

3.宝钢优秀学生奖由学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5名,并从获奖者中择优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在评选中,将着重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并在此基础上侧重考核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

4.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由学校提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资料进行审核后书面寄发各评审学校进行通讯表决,根据得票多少排序后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确认。

四、材料要求

1.所报材料需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2.评审材料包括:《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表》)、《贵州大学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情况表》)、贵州大学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3.在《评审表》的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德、智、体、美、劳方面情况,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个人申报材料中,凡反映学生五种能力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须所在学院、培养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须按目录单独装订成册随《评审表》一同上报。

4.《评审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评审表》中学院或系综合评价意见栏必须用文字简要说明申报学生的优点特长和特点,并注明同意上报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字样。

5.报送材料为《评审表》《情况表》《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档到指定邮箱。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1.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

2.报送地点

研究生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邮箱:sizhengban@yeah.net;本科生报送至师生事务服务中心一楼学生科,邮箱:mywu@gz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085183621092(研究生)

雷老师  085183635956(本科生)

特此通知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贵州大学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

况汇总表

      3.贵州大学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汇总表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