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值班的通知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学校新学期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校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值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1.校领导;
2.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3.学生工作部门全体处级干部;
4.学院全体处级干部;
5.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六个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二、值班时间
工作日(根据国务院节假日安排确定)值班时间为19:00—22:00,具体安排见附件。节假日值班按学校安排执行。
三、值班地点
1.东校区7A号宿舍楼112室;
2.西校区一期1号宿舍楼101室;
3.西校区二期16号宿舍楼110室;
4.南校区1号宿舍楼115室。
四、值班工作内容
1.检查东校区、西校区和南校区的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和协调处理问题和漏洞;
2.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场馆等场所,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查看学生上晚自习情况和体育锻炼情况等,关注学生思想动态、身心健康状况,帮助解决学生学业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检查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查看是否使用违禁电器和酒精、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了解学生是否参与校园贷、套路贷、传销等非法活动,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4.当日轮值学院及部门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各校区值班点值班,负责签到、接待来访学生、突发事件报告处置等工作;
5.轮值学院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除正常值班外,学工口值班工作人员还需负责提醒当天值班领导。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值班工作。
2.值班表中的“职能部门值班人员”要提前联系带班校领导,按照要求做好值班安排,督促当日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班,要将值班情况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
3.值班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要立即通知校医院等部门处理;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要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医院等部门报告处理;发现校舍、场地、道路、安保、消防、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损坏等问题要根据管理权限,及时报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南校区管理处、体育学院等部门处理并做好登记记录。
4.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工作人员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各学院要安排好辅导员、班主任值班,并将值班安排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6.值班人员若岗位发生变动,但未调离学校的,继续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至本学期结束。
附件: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值班安排表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