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形成向学、好学、乐学的良好学风,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和“博学计划”取得新成效,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开展学风文明执勤
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持续发挥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好学风文明执勤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一)执勤时间、地点
1.周一至周五7:40-8:20(1-18周)。
2.各学院执勤区域见附件1,各教学楼执勤地点见附件2。
(二)执勤内容
1.登记迟到学生情况。
2.劝导学生不带食物进入教室或实验室。
3.提醒学生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衣着整洁、言行得体。
(三)执勤安排
1.各学院要做好学风文明执勤安排,每天安排1名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督促执勤人员按时到岗,指导执勤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按要求报送《学风文明执勤岗人员值班表》(附件3)。
2.学生处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到各校区教学楼执勤点进行巡查,并组织执勤人员签到。
二、按时检查学生课堂出勤
各学院要持续加强学生课堂考勤,强化学生纪律意识,严肃校纪校规。精准掌握学生上课时间、地点及人数等相关信息,组织学风文明执勤队伍,每周一至周五早上第一节课后,对本学院上课班级进行抽查,做好考勤记录,填写《学生课堂考勤记录表》(附件4);对旷课学生要进行教育和处理。
三、认真组织学生上好晚自习
各学院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主动走进教室、走进图书馆,上好晚自习,切实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成绩。
(一)晚自习时间
周一至周四19:00-21:00
(二)晚自习地点
1.学校公共教学楼:
(1)东校区:博学楼、逸夫楼
(2)西一期:东楼、西楼
(3)西二期:明俊楼
(4)南校区:致知楼、同辉楼、信息楼
(5)人武校区:崇文楼
2.各学院设置的学生自修室。
3.学校东校区、西校区、南校区图书馆。
(三)晚自习安排
1.各学院统一安排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参加晚自习(晚自习教室分配表见附件5);考研学生在学校或学院安排的考研自习室上晚自习(学校自习室分配表见附件6);其余年级学生可自行前往图书馆、学院自习室上晚自习。
2.学院要根据分配的晚自习教室(附件5、6),排出各班级和考研学生晚自习安排(附件7、8),掌握学生晚自习时间和地点,及时督促学生进行晚自习。
3.学院要做好晚自习值班工作,每天至少安排任课教师、本科生导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1名老师到晚自习教室值班,记录学生考勤,为学生答疑解惑,对不按照要求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引导。
四、工作要求
1.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学风建设相关工作。
2.学生处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学风建设工作的学院,并督促学院做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及时研判、处理,对课堂出勤率、晚自习率低的班级、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
3.请各学院于2023年8月30日17:00前将附件3、附件7、附件8、附件11报送至邮箱mywu@gzu.edu.cn。
4.各学院需按时报送学风建设相关材料,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学生课堂考勤记录表》(附件4)、《贵州大学学风文明执勤岗检查记录表》(附件9)、《贵州大学学生晚自习检查记录表》(附件10),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处学生科办公室(雅文楼206)。
贵州大学学生处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