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42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有效加强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征信权益,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官网、班级联络群等多渠道向助学贷款学生及毕业生全覆盖传达政策,确保政策人人知晓、准确理解。
附件: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唐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88292131
贵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