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水平,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事业发展服务,经学校研究启动贵州大学2013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支持课题二个类别,研究期限均为1年。
重点课题要研究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具有普遍性、宏观性、指导性意义的问题。课题成果既要有一定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成果形式为1篇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并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该类课题2-3项。
支持课题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成果形成1篇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并公开发表1篇论文。该类课题10项。
二、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0.6万元,支持课题资助金额为0.3万元。立项后启用课题经费的一半用于调查和研究,中期检查顺利通过后,可启用经费的另一半。
三、申报要求
1、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及相关教师均可申报。
2、课题要结合《课题指南》(附件1)自拟题目申报。课题研究必须围绕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应与研究者自身工作岗位紧密联系。已经结题或发表的课题成果、论文不能参与申报。
3、课题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类课题,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都只能参加一项课题的研究工作。申报课题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4、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鼓励召开相应的研讨会,立足实践性和操作性,紧密结合学校工作以及学生思想实际遴选主题。同时,课题研究不排除基础理论研究,但基础理论研究要注意创新性。
四、材料报送
申报者请于2013年5月15日下午5点前,将《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和《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9份,装入一个牛皮纸公文袋,公文袋的正面粘贴课题《立项申报书》的封面,送至学工部(处)思政科(联系电话:3621001;联系人:王迪、周莉)。电子版通过gzuwangdi@126.com上报学工部(处)。
五、课题立项评审
1、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开、择优立项,重点资助”的原则。
2、学工部负责对各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和具体评审的组织工作。初审内容主要包括:对申报人条件、选题及其论证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必要性、可行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程序审查。
3、成立课题专家评审组。专家组由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5—7人组成。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完成的可能性及实效性等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拟予立项的研究课题。属同一研究范围或方向的申报课题,原则上择得票最多者给予立项。评审时采取回避制度,评审组成员不参加本人课题的评审工作。
4、专家组原则上同意给予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申报人须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适当修改后,才准予正式立项。立项科研课题的经费额度由评审组提出初步意见,主管校领导研究决定。
5、立项课题确定后,课题申报人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学工部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学工部(处)即正式发文公布。
六、课题验收
1、课题主持人按期或提前完成研究工作后,应及时到学工部网站下载《贵州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课题验收申请书》,申请课题验收。同时应提交《课题研究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成果和《资助费使用情况表》等材料,否则不予验收。
2、学工部负责组织同行专家依照立项课题研究计划对申请验收的课题进行民主评议,必要时可要求课题主持人到场进行答辩,最后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3、课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验收为优秀的课题,给予一定的奖励。验收为不合格的课题,扣留未拨发的资助费,并责令限期完成,且其课题主持人两年内不准申报本基金新的课题,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造成的课题验收不合格者除外。
4、立项课题的研究人员发表、出版与该立项课题有关的论文、专著以及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种奖项时,均应标注“贵州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字样。
七、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以课题组申报的课题,要明确分工,如发生课题负责人变动情况,应及时调整课题负责人,保证课题结题时间,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特殊情况可与学工部(处)思政科及时联系。如因此类问题处理不妥而造成课题无法按时结题,取消申报者下一年的申报资格,收回课题启动资金。
申报者要端正科研态度,杜绝学术腐败,遵守学术规范,严守学术诚信。
附件:
1、贵州大学2013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贵州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贵州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中心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附件一 |
附件:附件二 |
附件:附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