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研究生校级荣誉获得者的决定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函〔2020〕127号)、《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省级、校级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20〕93号)要求,按照本科生、研究生评优评奖相关规定和程序,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开展了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研究生校级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报、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和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初评,学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决定:
授予吴雨欣等3728名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742人,二等奖学金1262人,三等奖学金1724人);
授予刘永杰等135名学生单项奖学金;
授予王天啸等4418名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其中:“三好学生”荣誉称号2518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1150人,“文体积极分子”荣誉称号750人);
授予李星甫等17人“优秀退役大学生”荣誉称号;
授予阳明学院汉语192班等49个班级“优秀班集体”称号;
授予王慕涵等10名研究生“卓越奖”;
授予陈苒等10名研究生“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
授予郭希等190名研究生“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
授予李琴等139名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授予文学与传媒学院2018级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班级等11个班“和谐班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力争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希望广大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此通知
贵 州 大 学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