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典型案例的通知》(黔教办函〔2014〕220号)文件精神,特面向各学院征集辅导员工作优秀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
案例需贴近辅导员工作实际,主要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班集体建设、学生党建、经济助困帮扶、学业帮扶引导、就业指导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及其它相关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必须是高校辅导员个人独立或团体合作开展的真实典型性案例,案例必须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案例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学生群体,既可以是成功的经验,也可以是失败的教训,还可以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工作问题,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对其他辅导员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案例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条理清晰,简明生动,文风力求平实、真切,一般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力求于真情实感中给人启迪。
4.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有关个人信息须隐去,可用化名,但应标注明“化名”字样。
5.每篇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左右,主要结构应包括案例内容简介、案例分析处理、工作思考与建议、专家点评几个部分,案例结构与格式要求见附件1,范文详见附件2。
6.专家点评部分由各高校负责落实,专家应为高级职称或副处及以上、熟悉辅导员工作的学者、教师或者领导干部。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5年1月5日前将本学院工作案例原件和报送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
2.各学院所报送案例的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辅导员工作案例题目”。
3.各学院报送的案例由贵州大学组织专家评审。
4.联系人:周老师 陶老师 联系电话:0851-3621001
附件: 1.辅导员工作案例样本
2. 案例范文
3. 贵州大学2014年辅导员工作优秀典型案例报送登记表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辅导员工作案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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